浸委〔2015〕146号
关于单文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村(社区)、镇各部门、各单位:
经镇党委会议研究,决定:
单文化同志任浸潭镇党政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;
欧庆文同志任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,免去其镇经济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冯小军同志任浸潭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;
钟国华同志任浸潭镇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;
中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委员会
2015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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